循定律所

熟人强奸能减刑吗?强奸被判处二年五个月

发布时间:2022-09-30 17:01

熟识男女之间的“强奸”案件是当前强奸案件较为常见的类型。这类案件中的“强奸”与其他强奸形式的最大不同在于:一是强奸者不是陌生人而是受害人认识的人;二是女方不是被强制带到作案地点而是自愿到男方敲定或双方商定地点的;三是作案地点一般不是公共场所而是男女约会的宾馆、酒店及男女方住处等私人空间。这些都给案件认定带来了难度。

至于能否认定为是强奸以及判多少年、能否减轻,我们通过下面的真实案例来进行讲解。

【案情简介】

甲男与乙女两人系同事关系,案发当天,甲男以载乙女回家为借口,将乙女带回自己的出租屋中将其强奸,在强奸的过程中造成乙女多处受伤,后乙女挣脱并逃跑,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随即传唤甲男到公安机关。

【方案及结果】

作为甲方的辩护律师,我们首要分析的是案情以及减轻量刑的依据,在与当事人会见并阅卷之后,认为此案的辩护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辩护:

1、对于犯罪事实及罪名的认定,辩护人与被告人都是没有异议的。所以下一步需要理出哪些能够作为减轻量刑的依据。

2、辩护人从客观方面查明被告甲男系初犯,无前科,遂提出其作为减轻量刑的依据。

3、辩护人从主观方面分析,案发时被告人刘先生在追求被害人乙,乙也接受刘先生的馈赠,男方误会双方关系,但事后被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视为自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提出以上行为可以为其减轻量刑的辩护观点。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强奸罪一般量刑区间在三到十年之间,但经辩护人的努力,找出能减轻量刑的关键点,遂将被告的量刑减至两年五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律师叮嘱】

    违背女性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凡事要冷静、克制。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寻求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文末联系都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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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律师电话:1588108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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