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帮信罪“不知情”也会判刑?这些情况要注意!

发布时间:2026-03-25 14:41

切勿让你的“无知”成为犯罪的借口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案件中,“不知情”常常成为涉案人员最常用的辩解词。 许多人认为,只要自己声称不知道对方在实施犯罪,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然而,司法实践告诉我们:“不知情”并不等于“不判刑”,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如何认定你是否“应当知情”。

认定“明知”不只看口供

帮信罪的成立,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有对方明确告知“我在犯罪”的证据。

根据2025年“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司法机关明确要求坚持综合认定,避免客观归罪。也就是说,办案人员会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以及交易的异常程度等客观证据,来推定你是否具有主观故意。

这些异常行为会被推定为“明知”

如果你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即便你口头声称“不知情”,法律上也很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1. 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异常:例如,出售或出租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得数百甚至上千元的报酬,这明显违背了市场规律,属于高额获利。

  2. 刻意规避调查: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或者在账户被银行限制、风控后,仍想方设法继续提供帮助的。

  3. 事先准备话术:提前准备好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试图蒙混过关的,直接认定为明知。

  4. 提供专门犯罪工具:提供批量账号、虚拟拨号设备、改号软件等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工具。

一旦被推定为“明知”,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如流水金额超过30万、出售账户3个以上等),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真不知情”如何证明?

当然,法律也并非不近人情。如果确实是被蒙蔽、欺诈,且没有获利,是有机会出罪的。例如,因办理贷款被欺骗提供了账户,且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积极配合调查的,司法机关会综合认定其不具有犯罪故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或在读学生,法律会侧重于“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宽处理。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犯错。

结语

“不知情”不是脱罪的万能挡箭牌。在信息网络时代,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和账户负责。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标签:帮信罪争取缓刑法律纠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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