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半木轩家具公司给一名休产假的女员工的邮件流传网络。内容是要求这名女员工每天按每小时600字完成一篇销售支持心得,一个错别字罚50元,重复一句罚100元,晚交或漏交罚500元。文中还“贴心”地提示:“考虑到哺乳期视力不好,为保护你,给你安排手写。”这怕是比写毕业论文还要苛刻了。
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呢?作为劳动者,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是否要正常发放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该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所以发放工资是公司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应是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公司是否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法律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才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罚款。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制定罚款制度,更无权实施。并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只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和疏忽大意过失造成企业损失,公司是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企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和管理。
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是否能安排工作任务?
该公司给产假员工布置“写作任务”是不合法的。《劳动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了怀孕妇女享有休假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休假期间不承担工作任务,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则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该公司的工作也并非事态极其紧急、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每小时600字,有错别字、重复、晚交、漏交都会扣钱,这简直比写毕业论文还要严苛。
遭受不公正的员工,要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朱女士遭到公司单方面降薪,且克扣生育津贴,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朱女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员工可以向工会投诉,由工会与用人单位沟通;若未取得良好效果,可以尝试拨打劳动者权益保护热线:12333进行投诉、举报。
2.面对用人单位的无理要求,可以依据《劳动法》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
3.协商、投诉不成,可以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勇敢维护的自己的权益,要求合理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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