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法律中的直接证据到底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30 14:17

一、法律中的直接证据到底是哪些?

  法律中的直接证据是: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没有直接证据怎样起诉?

  没有证据能够起诉,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但是如果没有证据的,原告难以胜诉。有关起诉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有如下:

  1.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是否具有直接性;直接证据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具有直接性。间接证据则不能;

  2.对于其他证据的依赖性不同;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而直接证据直接可以指向案件事实,单独作为定罪证据使用;

  3.证明过程的复杂程度不同。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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