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发布时间:2019-11-29 10:24

一、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债权人举证证明

对于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有债权人提供借条、合同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在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基础上,再去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由债务人举证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结合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能够认定基础债务属于日常家事范围的,根据“家事代理制度”,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人举证证明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三、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围的债务,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结合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不能够认定基础债务属于日常家事范围数额较大的债务,由债权人证明债务用于购置家庭住房等夫妻共同生活。

四、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表示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律师点评:

数额较大的债务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实践中难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对于大额债权债务应当认真考察债务人个人的偿还能力,以及债务人的婚姻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明确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最好让举债人夫妇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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