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诉状怎么写
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诉状的写法如下:
1.首部为抚养权起诉状;
2.正文,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的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的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并写明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起诉要抚养权需要多久
起诉要抚养权需要三到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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