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老公偷偷给朋友的借款做担保,现在朋友还不上钱,对方把我们夫妻俩都告了,这债我要一起还吗?”
今天一次性说清 ——夫妻一方擅自担保的债务,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但有例外!
🔍 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
- 两人一起签字 / 事后追认(比如你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微信说 “我同意”);
- 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担保通常是 “帮别人兜底”,和日常花钱没关系);
- 超出日常但用于共同生活 / 经营(比如老公给公司担保,公司赚的钱用来养家用)。
💡 划重点:担保本身是 “帮别人背锅”,债权人要举证证明这事儿和你们家庭利益相关,否则你可以拒绝!
🚫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 你自己也签字了:哪怕没仔细看合同,签了就是共同承担;
- 担保让家庭直接受益:比如老公给自家公司担保,公司赚钱后你们换了新车、买了房;
- 你事后认账了:比如对方追债时,你说 “我们会想办法还”,可能被视为 “追认”。
⚠️ 反例:老公纯为 “兄弟义气” 给朋友担保,钱没进家,你全程不知情,这债他自己扛!
💬 律师支招:3 招保护自己
- 非举债方注意!
保存家庭开支记录、配偶担保时的聊天记录,证明 “这事儿和我没关系,家里也没受益”; - 债权人注意!
借钱给别人时,尽量让夫妻双方都签字,避免 “事后扯皮”; - 夫妻之间!
大额担保提前商量,怕风险可以书面约定 “各自财产归各自”,并告知债权人(最好公证)。
🌟 一句话总结:
担保债务想算共同债?债权人得拿出证据证明 “这事儿对你家有好处”,否则别想随便赖上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