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配偶擅自对外担保,欠的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发布时间:2025-05-19 15:04

最近有朋友问:“老公偷偷给朋友的借款做担保,现在朋友还不上钱,对方把我们夫妻俩都告了,这债我要一起还吗?”

今天一次性说清 ——夫妻一方擅自担保的债务,原则上不算共同债务,但有例外!

🔍 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

  1. 两人一起签字 / 事后追认(比如你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微信说 “我同意”);
  2. 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担保通常是 “帮别人兜底”,和日常花钱没关系);
  3. 超出日常但用于共同生活 / 经营(比如老公给公司担保,公司赚的钱用来养家用)。

💡 划重点:担保本身是 “帮别人背锅”,债权人要举证证明这事儿和你们家庭利益相关,否则你可以拒绝!

🚫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1. 你自己也签字了:哪怕没仔细看合同,签了就是共同承担;
  2. 担保让家庭直接受益:比如老公给自家公司担保,公司赚钱后你们换了新车、买了房;
  3. 你事后认账了:比如对方追债时,你说 “我们会想办法还”,可能被视为 “追认”。

⚠️ 反例:老公纯为 “兄弟义气” 给朋友担保,钱没进家,你全程不知情,这债他自己扛!

💬 律师支招:3 招保护自己

  1. 非举债方注意!
    保存家庭开支记录、配偶担保时的聊天记录,证明 “这事儿和我没关系,家里也没受益”;
  2. 债权人注意!
    借钱给别人时,尽量让夫妻双方都签字,避免 “事后扯皮”;
  3. 夫妻之间!
    大额担保提前商量,怕风险可以书面约定 “各自财产归各自”,并告知债权人(最好公证)。

🌟 一句话总结:

担保债务想算共同债?债权人得拿出证据证明 “这事儿对你家有好处”,否则别想随便赖上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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