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如何避免房租押金纠纷起诉

发布时间:2018-08-14 11:06

“定金”与“订金”的意义完全不同,定金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给付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分外,还要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等,如果发生租房押金纠纷起诉,应该怎么办呢?  

一、哪些房屋不得出租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房违约如何处理依《合同法》第120条的规定,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交租房押金需要注意什么?  

租房合同中租金条款如何写为了预防因押金引起的纠纷,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最好加入押金条款,具体如下: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