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律师庭审禁忌之语言浮夸

发布时间:2018-09-11 16:26

近几年,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案件比比皆是。前段时间,本人代理了一件有关商铺买卖违约责任的案件。客户购买的价格约600万,也与开发商约定了逾期办理产权的违约责任(每天万分之三),算一算,违约金都比购房款高了。  

该开发商在成都范围内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很大,其律师顾问服务选择的律师事务所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所,承办律师是该所的管理合伙人。我方作为原告起诉至武侯区人民法院,仅主张违约金及案件受理等费用。一审开庭时是我的一位助理律师去的,对方是安排的该所的一位律师去的,一审是我方胜诉。  

二审出庭时该所的主办律师便亲自到庭,我也出庭参加了庭审。初见该律师形象、装束十分夸张。这么说吧,有点“赌神发哥”出场的感觉,发型笔直,西服领带自然必备,外面大衣,身后助手带着电脑及卷宗,这一看绝对是大牌律师。  

鉴于法管还没有到庭,他便一边安排助手整理卷宗,一边和书记员述说案件情况,嘴里唠叨着和中院关系密切,认识谁谁谁。之后法官来了,更是直接问承办法官认识那个谁谁谁不?一个劲儿地跟法官套近乎,以求得法官的认同。偶尔电话接听时还称直接找哪位领导,给我们的无形压力之大呀!!做笔录签字时,仍拉着法官说案子,说某某领导对这个案件怎么看,诸如此类。  

最终该案不仅维持了原判,仔细看还比一审判决多了几十万。我看到判决就有些感概了。我原以为就是维持原判,没想到还增加了!不用说,客户肯定非常满意!

根据我多年的执业经验来看,法官也是人,对于此类人也会非常的反感,更可况还是一位律师!事实上,律师这样作为,不仅会给案件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会让法官产生很多质疑。往往这种律师会让法官产生浮夸、不专业甚至是“骗子”、“江湖郎中”的结论。  

做个总结:庭审时向法院主张自己的诉求,主要靠的是自己的专业、证据、法律及思维的敏捷度!切忌语言、动作浮夸,也忌讳讲一些与法律无关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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