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律师庭审禁忌之举证时欠缺思考

发布时间:2018-09-12 13:18

在诉讼中,举证至关重要,甚至关系到诉讼的成败。涉及举证有很多法律要点,例如举证的期限、开庭时需要提供原件、证据调取申请时间等等。有些律师认为举证不重要,尤其是举证期限,认为只要是庭审前,或者开庭前交了就可以,殊不知这是严重违背诉讼举证规则的。  

还有一类律师就是喜欢一股脑儿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都提交给法庭质证,根本不会考虑在庭审举证时的第二手或第三手方案。总之就是客户你拿什么,我交什么。甚至还美其名曰以事实为基础就该那样。我以前的一位助理律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辞退了,不知道他现在醒悟没有? 

律师举证需要结合案件的需要组织,需要结合自己的诉求组织,需要预先站在对手的视角去审视和思考。在庭审中往往只要某一个证据被对方抓住破绽而自己没有准备,就会陷入解释不清的被动局面中。所以,在准备己方的庭审证据时要仔细考虑。  

结合本人多年的诉讼经验,我认为举证或者组织证据需要思考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  

1、准备的每一份证据是否是必须要举证的?  

2、涉及的证据对自己有利与否?会不会带来不利的后果?  

3、证据的梳理及排列应当按照证明力的强弱大小做一个排序和取舍。  

4、举证需要紧扣诉求。  

5、反驳证据该不该提出来?在哪个环节提出?  

6、对方对我方的证据会提出那些疑问?出现疑问时怎么应对?  

7、是否举证需要紧紧结合庭审的实际需要处理。  

做个总结:举证很关键,需要我们细细斟酌,细细研究,细细准备。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