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庭审诉讼攻略—庭审禁忌之指责其他法官办事不公

发布时间:2018-09-12 13:41

本人代理或者说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庭审数百起,对某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是有一些偏见的,尤其是某些个自诩大所的高级律师。他们动则数典某某法官好,某某法官办事有失偏颇;某某法院办事效率低;某某法院在做什么改革;国外某某制度好,哪些该法院借鉴借鉴什么的。  

在庭审下来或者开场前,个别律师喜欢当庭表扬主审法官,并以贬低其他法官的办案素质、工作作风来吹捧,特别是往往还捕风捉影、指桑骂槐。这种完全将本次诉讼工作先抛到脑外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甚至不齿。殊不知法官之间最起码属于一个圈层、一个利益共同体,立马就会对该律师标上“危险分子”的符号。

作为承办律师而言,就算是在事后吹捧,也一定会在其他事件中被彻底“否定”,成为另外一个比较级的对象。如此一来,法官也会刻意地与该律师保持距离,从而丧失了本来很多正常的与法官交流案情的机会。  

我在这里不是说要拉开与法官的距离,而是说交流沟通一定得当!得当不仅是措辞,语言的组织,语气甚至沟通的时间都要做相对恰当的选择,做到换位思考。也不是一定要谦卑、恭维,丧失自己作为律师的基本原则。该坚持就坚持,该反对就反对,做到有理有据,有理有节!  

总结一下:与法官沟通是千万不要乱做同类的比较级。可以理解其辛苦的工作、但不能指责,做到更利于诉讼结果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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