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关于企业裁员的那些“法律事儿”

发布时间:2020-12-25 13:52

企业裁员问题层出不穷,各种负面评价、新闻舆论接踵而来,甚至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让一个企业应接不暇。而大多数走向仲裁或诉讼道路的企业,频频陷入败诉的窘境。如何规避裁员所面临的风险?

裁员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41条中列举了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员也并不是随随便便都可以裁,《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以下人员进行裁减: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裁员程序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裁员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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