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死缓和死刑是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20-05-20 09:07

死缓其实是死刑的一种,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死缓到底是什么意思?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简单的来说,被判了死缓,只要不在监狱里面故意犯罪,就不会被执行死刑了。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而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包括两年的死缓考验期。如果被判了死缓并限制减刑,犯人至少会服刑二十二年。

我们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是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最严厉的刑法处罚,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家属、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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