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对方是精神病人,我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2018-08-27 14:35

最近,小李特别苦恼,给我讲了他自己的故事:小李出生在农村家庭,家里的经济条件特别差,自己很小就开始在外打工。可以是因为家里穷,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女朋友。年龄越来越大,家里也是干着急,只能托亲戚、朋友给留意一下。后来,亲戚介绍了一个外地姑娘,女方家里经济条件不错,也不需要什么彩礼。小李和家里人一听,觉得有门,于是答应见一面。见面这天,小李觉着,姑娘长的一般,就是有点内向。双方回去考虑了一下,就把结婚证领了。领证不久,小李就出去打工了。后来,小李的家人听说,儿媳妇有严重的抑郁症,而且一直没有好,让小李必须把这婚给离了。但是,姑娘家人不乐意了,说女方是精神病人,你不能离婚。  

小李问我:沈律师,我可以离婚吗?  

到底小李是否可以离婚呢?我们先来看一下一些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明确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这几种情形,都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这样的法律规定,小李的妻子婚前隐瞒了自己患病的事实,并且婚后一直没有治愈,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小李是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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