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一方在外打工,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8-27 17:04

刚刚接到的咨询,情况是这样的:经过亲朋好友的撮合,小丽和大强恋爱并结婚,婚后不久,小丽就怀孕了,两个人商量了一下,觉得有了孩子,以后的开销太大,加上小丽目前待产无法工作,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大强决定外出打工。刚开始,大强经常给小丽转钱、给孩子买各种生活用品。慢慢的,大强打给小丽的电话越来越少,也不再给小丽和孩子转钱了。小丽联系不上大强,就跑到大强打工的地方,却发现大强有外遇了。小丽哭着喊着要离婚,但是大强死活不离。小丽觉得委屈,无法原谅大强的背叛,坚持要离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离婚怎么办呢?  

由于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本人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因为大强不同意离婚,很显然,小丽和大强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  

这种情况下,如果小丽坚持要求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这项规定,我们了解到,小丽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大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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