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

发布时间:2018-07-06 10:56

民事主体签订股权转让后是否生效,需要结合一般合同成立的要求要求,也要满足股权相关的要求。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需要符合该要求,如必要订立书面形式如国有股权转让。然而其它的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应当认定有效。

都燕果律师认为:股权转让协议中,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时不影响效力。实践当中有的人认为股权转让价格是必须有的,如果没有且不能协商一致,则无效。我认为其实不然,从确定股权价格的角度来看,可结合公司注册资金、股东出资额、审计报告、鉴定结论等综合因素予以考虑。

综上可以看出股权协议具备一般合同的共性、又必须具备自身的特质。实践中发生股权转让纠纷时,尤其对于价格的认定是非常难的,相关法律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需要审判者结合该纠纷的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而对于诉讼的一方选择好的角度应对或者介入的重要性尤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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