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股权转让的限制及禁止

发布时间:2018-07-11 16:50
作者:都燕果

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标的是股权。股权是基于股东身份涉及到的权利,包括了依法想有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一旦发生股权转让,那么必要产生上述两种权利的同时转移。在我国股权转让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即股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上能够进行股权转让的标的。

下面详细叙述一下,以便于理清:

1、发起人股属于限制转让的范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受到限制的。这里的限制不仅仅是包括了发起人本人还涵盖了因发起人死亡等因素导致的继承人。

2、更是高管持股受到限制。《公司法》,《证券法》对公司的“董,监,高”均有严格的限制。

3、对于收购得来的股份予以限制。《证券法》中规定,收购人在完成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不的转让。

4、公司不得随意回购自己的股份。公司回购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进行。

5、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领域或行业进行转让。

6、“国有股”的转让必须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们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司治理状态下的保护启动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这样的保护明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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