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11-15 11:07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人合性一般不能轻易退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或者是其他原因。在这些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退股怎么办?

一、寻求股权转让的途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在制定之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所以每一位股东制定章程时都需要了解并维护好自己的权力,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协商退出,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



三、法定情形下的退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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