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挂名”法定代表人面临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0-05-19 09:08

昨天有位同志咨询:“我的一个亲人想以我的名义注册一家公司!他本来有一家公司!公司如果成功注册我会有哪些风险?”

如果就这样注册了的话,那就成为典型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了。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案例在实践中并不少见,“承担连带责任”是司法裁判的主要观点。可见,帮助他人注册公司并没有那么简单,也不是一件“好事”,成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后,有以下风险:

民事责任风险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当然在内,即使是挂名的。

(2)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和刑事责任风险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风险

一旦公司被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就会成为直接的限制对象,成为“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费。实践中,即使法定代表人以其只是“挂名”提起执行异议,也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所以,不管是朋友还是亲戚提出这个请求,最好都还是不要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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