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物权法的确权规则对婚姻家庭法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9-03-22 09:53

《物权法》规定了确权规则,为确定婚姻家庭中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范围提供了基本准则。

● 首先,《物权法》对私人合法财产的范围予以确认。

《物权法》第64条对私人所有权的范围作了规定,包括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第65条至67条规定了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私人对其在企业的出资享有出资者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这些规定确认了私人合法财产的范围,为我们确定婚姻家庭财产的范围提供了依据。

● 其次,《物权法》规定了确认合法财产权利的规则。

例如,物权法在第1编第2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中设专节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问题,从条文的规定来看,物权法一般推定动产占有人和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为财产的合法权利人,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这即是权利的合法性推定原则。

在对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认定上,也应以此原则为依据,对房屋等不动产权属发生纠纷时,以登记簿记载为准,除非利害关系人有相反证据推翻登记簿的记载。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房屋等不动产的登记权利人与出资人、实际使用人等往往各异,如何确定其权利归属较为复杂,物权法的规定为确认婚姻家庭财产的范围提供了起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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