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每天工作 12 小时,工资里真的包含加班费吗?

发布时间:2026-03-06 15:34

在成都,一名普通的保安员郝某(化名),在被公司辞退后,毅然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被拖欠的加班工资讨说法。面对公司 “工资已包含加班费” 的强硬抗辩,他的代理律师沈辉,凭借对劳动法律的精准理解和对证据规则的深刻把握,成功在仲裁庭上为他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案情回顾:被 “包含” 的加班费

2024 年 1 月,郝某入职北京某保安服务公司成都项目,担任保安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为 2100 元。入职当天,公司还让他签署了一份《免责声明》,声称他的月工资 3800 元中,已经包含了基本工资、各类加班及社保补助,他本人也因 “自身原因无法参保” 接受了公司的现金补助。

干了 8 个多月后,郝某被公司辞退。回想起自己每天从早上 7 点工作到晚上 7 点,每月仅能休息 3-4 天,甚至春节、清明等法定节假日也坚守岗位,而公司却从未单独支付过一分钱加班费,他越想越不是滋味。于是,他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延时及休息日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加付赔偿金等共计 16 万余元。

公司则辩称,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郝先生每月领取的 3800 元工资中早已足额包含了加班工资,因此拒绝了他的所有请求。

律师介入:在证据迷雾中寻找真相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沈辉律师接受委托后,敏锐地意识到,本案的核心在于“加班事实的认定”“工资构成的真实性”。公司提交的《工资表》和《考勤表》,成为了双方博弈的焦点。

  1. 击破不实证据:针对公司提交的《工资表》,沈律师指出,该表系公司单方制作,没有郝某的签字确认,且其记载的出勤情况与公司后续提交的考勤表严重不符,因此不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仲裁庭最终采纳了这一意见,对《工资表》不予采信。
  2. 固定加班事实:对于公司提交的《考勤表》复印件,沈律师起初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在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原始考勤记录后,虽然新的考勤表依然存在瑕疵,但郝某对表中自己的出勤记录予以认可。沈律师抓住这一点,成功固定了郝某每天工作 12 小时、每月仅休 3-4 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核心事实。

裁决结果:正义虽迟但到

最终,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沈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算出郝某在职期间的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合计应为 27,951.72 元。扣除公司已支付的、包含在 3800 元月工资中的加班工资部分,裁决公司需向郝某支付加班工资差额17,543.44 元。对于郝某提出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和加付赔偿金的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这一结果,虽然没有完全支持郝某最初的全部诉求,但在公司极力否认加班事实的情况下,成功为他追回了一万七千余元的血汗钱,无疑是一次重要的胜利。

律师简介:

姓名:沈辉

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专业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无论是劳动维权中的权益追索,还是婚姻家事里的矛盾化解,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解。

在劳动争议领域,沈辉律师代理了大量涉及拖欠工资、违法辞退、工伤赔偿等案件,凭借严谨的证据质证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为众多劳动者挽回了损失;而在婚姻家事领域,他同样深耕多年,擅长处理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等复杂案件,始终秉持 “情理法兼顾” 的原则,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化解家庭矛盾,用专业与温度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撑。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公平与正义的工具。” 在沈辉律师看来,无论是劳动维权还是婚姻家事,每一次代理都是对当事人信任的回应,他始终以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

【联系信息】

执业机构: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A座1203室

标签:法律咨询劳动仲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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