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方案与结果】
通过初步分析来看,针对原告的诉求,我们只需要查看这份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并结合法律条款的约定,以事实为依据,向法官说明我方主张的合理性。
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为离职后的两年,现在未到约定解除时间。
双方虽有约定了竞业限制补偿金,但我方委托人按时支付,未达到三个月未支付袁某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定解除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终,由于我方证据充足,事实说明清楚。法院驳回了袁某的请求,判决该竞业限制协议有效,不应解除。
【律师叮嘱】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不会因为你的离职就自动解除。若签订了该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但你履行了协议,要记得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如果约定了补偿金,单位超过三个月没有支付的,那你就可以请求解除协议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文末联系都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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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律师电话:1588108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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