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治理
对于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正当性的疑问可归结为两点:股权无权处分行为如何构成?以及公司登记机关之股东登记能否充当权利外观基础?善意取得制度得以建构的两大支柱,一为交易保护,在要件构成上具体落实为以处分行为为核心的交易行为;一为合理的权利外观基础,此在要件构成上又决定着善意要件。善意取得在于保护交易安全,故善意取得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仅限于法律行为方式的权利变动领域。股权之转让或让与,为法律行为方式之股权变动的典型形态。准此而论,探讨股权善意取得的构造可能性,首先就必须把握股权转让本身的法教义学构成。
发布时间: 2018-07-30 10:00
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约定挂名股东不享有实际权利,一切权利归隐名股东所有。当双方就隐名出资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就会出现股东确认纠纷。
发布时间: 2018-07-30 09:59
在股权纠纷中,确认股权需要考虑有关的意思和意思表示方式。股权取得的内心意思外化和表现为一些客观标志。公司法涉及的表意标志有:协议,章程,出资行为,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承担其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行为事实。
发布时间: 2018-07-30 09:58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发布时间: 2018-07-30 09:57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发布时间: 2018-07-3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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