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再审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案件的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进行调解。二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对于二审程序中的调解,包括以下内容:一、要求制作调解书一审程序中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等
发布时间: 2019-04-10 15:36

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对于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是否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头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审判组织的组成第二审人
发布时间: 2019-04-09 14:41

当事人提起上诉,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若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5日内连
发布时间: 2019-04-09 14:32

发布时间: 2019-03-27 11:47

发布时间: 2019-03-2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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